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张睿先生、程旭哲先生、金立先生、孙鹏先生、李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