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吕永祥、叶祖光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能超过六年等有关规定,吕永祥、叶祖光先生自2020年1月18日起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吕永祥、叶祖光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吕永祥、叶祖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鉴于吕永祥、叶祖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吕永祥、叶祖光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选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吕永祥、叶祖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