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应为7人,实际表决董事为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