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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光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原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的辞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作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名称委员名单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吴可方、王瞻、赵博群吴可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瞻、吴可方、赵博群王瞻

调整后:

名称委员名单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李光宇、王瞻、赵博群李光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瞻、李光宇、赵博群王瞻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股东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事宜。

三、 上网公告附件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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