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91),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息产业基金”)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851,5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渤海信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渤海信息产业基金 | 集中竞价 | 2019.12.16~2020.1.16 | 11.947 | 27,850,879 | 0.99998%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渤海信息产业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8,510,983 | 9.64% | 240,660,104 | 8.6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渤海信息产业基金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完成后,渤海信息产业基金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渤海信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