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侨城A: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0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1月3日(星期五)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1月15日(星期三)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6人,段先念董事长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姚军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余海龙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周纪昌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姚军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军回避表决。

同意本期对25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限售(具体数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详见公司于同日

发布的《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一)同意提名段先念、姚军和王晓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同意提名王一江、史丹、沙振权、宋丁、张钰明(按姓氏笔画排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5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一江、史丹、沙振权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丁、张钰明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董事职务,直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换届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王久玲、许刚、吴安迪、余海龙和周纪昌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谨向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段先念,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西安高新区电子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市长,同时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主任,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华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主席、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第十二届常委。

截至本公告日,段先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 军,男,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持有公司股份2,84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雯,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国务院侨办人事司干部,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华侨城集团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行政总监、财务部总监、监事、总裁助理,华侨城房地产董事,公司监事,康佳集团监事,华侨城酒店集团董事长,香港华侨城董事长,华侨城亚洲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党委副书记,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雯持有公司股份2,38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一江,男,1953年出生,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终身教授,世界银行顾问,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副会长。现任长江商学院学术事务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一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史 丹,女,1961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历任安徽省汽车运输管理局计划科科员、

安徽大学经济系助教、华北电力大学管理系讲师、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所长助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现兼任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史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沙振权,男,1959年出生,博士。历任广州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数力系、管理工程系教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副主委、美国普渡大学博士生兼职导师、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商业联合会高级顾问、广东省连锁经营协

会特聘专家等职,并担任粤丰环保(1381.HK)、中国秦发(0866.HK)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沙振权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 丁,男,195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部副研究员,深圳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现任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宋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钰明,男,195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亚洲商业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anz(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Lawrence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仲裁委员会东亚分支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学会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香港税务学会委员会委员,香港(调解)委员会商业(调解)委员会成员,美国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现任刘张冯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钰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