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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15,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02%。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92,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3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2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代侃律师、王鹏鹤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423,6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8%;反对票9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2%;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及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989,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1.5205%;反对票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9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代侃律师、王鹏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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