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控股股东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导投资”)于2019年7月15日发行了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19欣导E1”,债券代码:117139,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近日,公司接到欣导投资的通知,根据《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即将进入换股期,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月2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20年1月20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2022年7月15日)。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4,080,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其中欣导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560,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2%;通过“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持有公司6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进入换股期后,欣导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本次换股不影响欣导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2在换股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关于欣导投资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