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2019年度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于2020年1月2日对利尔化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此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利尔化学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国泰君安指定并授权陈亮、李冬担任利尔化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并由上述两人主要负责利尔化学持续督导的相关工作。2020年1月2日,李冬对利尔化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三、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前,国泰君安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现场培训时,国泰君安培训人员重点就近期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最新政策及审核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四、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利尔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及再融资最新政策和监管动态的了解和认识,有利于公司根据最新的再融资法律法规合理决策公司融资安排,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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