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2 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截至2020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