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股票于2020年1月10日、1月13日、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发函询证,经询证,新华社下属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所持新华网部分股份,除此事项外,新华社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1月10日、1月13日、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经询证,新华社下属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所持新华网部分股份,除此事项外,新华社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