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 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
6月10日起施行。
2.关于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等相关政策。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新收入准则”;
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要求,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不存在对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年同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要求,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