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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3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任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成员为:任红军(主任委员)、张潇君、刘瑞玲;

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王立章(主任委员)、易欢欢、张潇君;

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李山(主任委员)、易欢欢、尚中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易欢欢(主任委员)、李山、刘瑞玲;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张潇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刘瑞玲女士、尚中锋先生、高延明先生、肖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瑞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肖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武一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以上聘任人员简历任红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晶体管厂技术员、工程师,郑州汽车客运总公司下属科达电子厂高级工程师、副厂长,自1998年创立公司前身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配偶钟超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红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7,216,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3%,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询,任红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潇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2月起就职于汉威科技。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张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张潇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瑞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曾任职于郑州晶体管厂核算处、郑州汽车客运总公司下属科达电子厂会计科,1998年9月起就职于公司前身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瑞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4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刘瑞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尚中锋,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曾任职于郑州市油泵油嘴厂,2000年起就职于公司前身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尚中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8,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尚中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延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10月起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市政燃气事业部总经理、郑州畅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嘉园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高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高延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肖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武一峰,男,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起就职于汉威科技证券投资部。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武一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武一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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