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240),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民终1796号],详情如下:
一、案件进展情况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金额(万元) | 判决 时间 | 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6,892.55 | 2020年1月3日 | 2019年10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顾笑 也以东望智能的名义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1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二、备案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民终179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