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烯碳3: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3

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9.39%股份的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 ,提请在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现持有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烯碳)108,454,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为银基烯碳控股股东。近期,银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由黄远成先生变更为黄炜彬先生,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鉴于银基集团控股权已发生转移,银基集团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使得银基烯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完善银基集团及银基烯碳的治理结构、保障银基集团与银基烯碳的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并保障其正常经营运作,控股股东银基集团现提议银基烯碳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及银基烯碳《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向银基烯碳董事会发送本提案函,提请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1、临时提案名称及具体内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黄炜彬先生、尉文平先生、邢春琪先生、黄源先生、张海军先生5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吴支持先生、张华龙先生2人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银基烯碳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2、声明

银基集团特此声明,本临时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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