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6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对33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6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及对21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4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4.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