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929.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6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88号《验资报告》。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 |
1 | 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 | 33,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000.00 | 11,000.00 |
合计 | 61,000.00 | 44,000.00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4号《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92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1 | 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 | 33,000.00 | 4,929.25 | 9.86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000.00 | 11,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61,000.00 | 44,000.00 | 4,929.25 | 8.08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2,969.06万元,扣除预计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入33,000.00万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规模9,969.06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9.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9.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
关承诺,没有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4,929.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29.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4号《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