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解聘李建武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解聘李建武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