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王斌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王斌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斌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大建 袁 朗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