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9亿元及利息
? 因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汉江中院已开始对公司冻结财产实
施强制执行
一、本次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19-080号)。因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行潜江分行对潜江中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中珠医疗提起诉讼。
公司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分别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编号:
2019-081号、2019-082号、2019-083号),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84号)。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合计146,003,110.53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20%,占公司2019
年半年度货币资金的18.43%,同时对公司持有的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2019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6号)。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江中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要求潜江中珠向建行潜江分行履行偿债义务,且潜江中珠、中珠医疗、中珠集团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9号),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汉江中院已依据《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对冻结公司的部分财产累计强制执行金额1.46亿元(含利息),剩余冻结财产正在继续强制执行中。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部于近日收到部分银行通知,汉江中院对公司的剩余冻结财产继续实施强制执行,截止本公告日,新增加的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执行账户 | 执行账号 | 执行金额 (含利息) | 账户性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 44358301040024853 | 234,513.06 | 一般户(募集资金专户) |
44358301040024184 | 1275.52 | 一般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支行 | 2002020119100067794 | 99,585.28 | 一般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丽景支行 | 44050164633600000032 | 5,984.45 | 一般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 | 1813080009026015606 | 11,676.30 | 一般户 |
1813080009044050581 | 90,343.19 | 基本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 | 571657538787 | 5,138.25 | 一般户 |
566457551044 | 24,717.61 | 一般户 | |
569057549683 | 5,278.82 | 一般户 | |
合计 | 478,512.48 |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笔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9亿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 汉江中院已依据《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对冻结公司的部分财产累计强制执行金额1.465亿元(含利息),剩余冻结财产正在继续强制执行中。
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鉴于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且中珠集团未能履行对潜江中珠的担保及对公司的反担保义务,致使中珠医疗冻结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已启动对中珠集团、潜江中珠进行追偿的工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后续强制执行及法律追诉事项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