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2020-004号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2020-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