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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建设项目+运维服务(应急建设项目)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0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建设项目+

运维服务(应急建设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各方成员介绍

集中招标人: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业主:贵州省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营单位(共25家)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联合体成员):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已披露情况介绍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发布了公司与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贵州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建设项目+运维服务(应急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公司成为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中披露了此项目的相应进展。

三、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合同范围内ETC门架系统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

2、截至本公告提交日,联合体和集中招标人(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的总合同已签订完成,合同内容详见本公告“五、合同主要条款”;

3、截至本公告提交日,联合体已和20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营单位签订了子合同,已签订子合同金额累计为454,678,124元,其中归属公司的合同金额为

321,863,992元,有5家经营单位的子合同尚未收到。

四、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宗旨是为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工作服务。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制定和落实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入网测试和通行费集中与拆分任务;统一印制、管理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审核制作和办理通行卡、身份卡和非现金支付卡等通行证卡;承担联网收费的通行、监控和信息服务等业务。

2、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持有贵州交通建设集团100%股权。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伯航,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主要资质和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以上项目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为准),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等。

公司与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和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各方成员介绍:

集中招标人: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建设内容:

贵州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项目设计,系统、设备采

购及安装,新建ETC门架系统,贵州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项目运维服务。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2,003,097,332.00元,其中归属公司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98,652,912元。含一年的运维服务费(若合同实施期间《高速公路运营养护预算估算编制办法》正式颁布,则调整颁布之日以后运维服务费的合同价格,调整原则同上)。其余四年每年的运维服务费按合同总价中一年的运维费执行,双方不再另行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如维护的门架数量发生变化,则按投标时单个门架的维护费和实际维护的数量进行结算。

4、合同工期:

建设期: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调试期:2个月,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试运行期:3个月,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

运维服务期限:5年,从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5、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方式、金额和时间。

(1)本合同履约担保方式:银行保函;

(2)提供的金额和时间:合同价中EPC部分(即CPC卡采购和ETC门架建设费)的10%,享60%的折扣后即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肆拾陆元捌仟叁佰玖拾陆元整(¥113,468,396.00元);在签订合同时提交。

6、付款时间及方式

集中招标人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由招标文件公共附件中载明的各业主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的合同范围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集中招标人应督促各业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各项目业主有违约情况发生,集中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7、集中招标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该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七、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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