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拟减持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其中: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持有42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8%;董事、副总经理范菲女士持有20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0%;监事鲁朝慧女士持有15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0%;财务总监谈惠明先生持有13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上述董监高人员修山城先生、范菲女士、鲁朝慧女士以及谈惠明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修山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275,000 | 0.1258% | 其他方式取得:4,275,000股 |
范菲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40,000 | 0.0600% | 其他方式取得:2,040,000股 |
鲁朝慧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530,000 | 0.0450% | 其他方式取得:1,530,000股 |
谈惠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80,000 | 0.0406% | 其他方式取得:1,38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持股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4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无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另,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主体中修山城先生目前持股总数为3,633,750股,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注销股份641,250股,注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修山城 | 0 | 0% | 2019/7/8~2020/1/8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908,400股 | 3,633,750 | 0.1070% |
范菲 | 0 | 0% | 2019/7/8~2020/1/8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510,000股 | 2,040,000 | 0.0601% |
鲁朝慧 | 0 | 0% | 2019/7/8~2020/1/8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382,500股 | 1,530,000 | 0.0451% |
谈惠明 | 0 | 0% | 2019/7/8~2020/1/8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345,000股 | 1,380,000 | 0.040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公司董监高人员修山城先生、范菲女士、鲁朝慧女士以及谈惠明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