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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月6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12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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