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29)。长城资产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14,57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6854%。
2019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2020年1月7日,公司收到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2020年1月6日,长城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14,5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5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长城资产减持恒立实业股份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长城资产 | 集中竞价 | 2020.01.06 | 5.7762 | 2,914,500 | 0.6854 |
合 计 | 2,914,500 | 0.6854 |
注:减持股份来源:2013年恒立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份。减持次数:1减持价格区间:5.776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4,133,347 | 5.6754 | 21,218,847 | 4.99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133,347 | 5.6754 | 21,218,847 | 4.99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截至目前,长城资产持有我公司21,218,84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已非持股5%以上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长城资产此次的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20年 1 月 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减持后,长城资产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至5%以下相关情况的告知函》;
2. 长城资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