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监事同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20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启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本次向刘翔先生出售土地、房产,有利于提高聚隆精工资产使用效率,不会对聚隆精工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聚隆精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该事项不涉及公司监事会成员回避事宜,无需监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