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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7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000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对第2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6日(星期一)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神州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无法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王翔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合计持有公司1,156,567,786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1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合计持有公司1,151,107,700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94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6名,合计持有公司5,460,086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6,24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782,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5,460,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是否 通过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1.00《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0《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发行主体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2本次债券名称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3本次债券发行规模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4本次债券期限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8债券形式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09还本付息方式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1担保情况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2牵头主承销商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3联席主承销商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4债券受托管理人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5承销方式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6募集资金用途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7质押式回购安排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2.18拟上市交易场所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37,442,067股,第4-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9决议的有效期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1,156,513,08699.995354,7000.004700通过
4.00《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519,071,01999.989554,7000.010500通过
5.00《关于确定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担保方式的议案》519,071,01999.989554,7000.010500通过
6.00《关于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并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519,071,01999.989554,7000.010500通过
7.00《关于为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519,071,01999.989554,7000.010500通过
此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1.00《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0《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发行主体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2本次债券名称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3本次债券发行规模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4本次债券期限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8债券形式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09还本付息方式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1担保情况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2牵头主承销商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3联席主承销商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4债券受托管理人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5承销方式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6募集资金用途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7质押式回购安排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8拟上市交易场所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2.19决议的有效期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5.00《关于确定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担保方式的议案》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6.00《关于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并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7.00《关于为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6,187,58399.123754,7000.876300
此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梦磊、韩悦。

3、法律意见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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