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当代明诚股票代码:60013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游建鸣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北京“莱锦?TOWN”内CN区18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2: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北京“莱锦?TOWN”内CN区18单元
权益变动类型: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年1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一)游建鸣基本信息 ...... 4
(二)金华东影基本信息 ...... 4
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 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8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 8
四、其他说明 ......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地点 ...... 14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游建鸣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华东影 | 指 | 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578)号《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将向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及李红欣非公开发行97,436,437股股份募集826,260,985.76元的行为 |
当代明诚、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游建鸣基本信息
名称 | 游建鸣 |
性别 | 男 |
曾用名 | 无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3310119********10 |
住所/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北京“莱锦?TOWN”内CN区18单元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金华东影基本信息
名称 | 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5-001三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游建清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3590557211G |
注册资金 | 1,540万元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北京“莱锦?TOWN”内CN区18单元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任职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游建清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43302719********14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金华东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游建清系游建鸣的近亲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因此游建鸣与金华东影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游建鸣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出于资金需求考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同时因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被动稀释,导致游建鸣、金华东影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披露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号),游建鸣、金华东影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4,500,000股、2,000,000股,约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0.92%、
0.41%,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0.34%(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当代明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变动比例 |
游建鸣 | 2016年11月25日 | 减持 | 49,372,742 | 10.13% | 1.02% |
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10月20日 | 减持 | 44,739,440 | 9.18% | 0.95% | |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12月6日 | 减持 | 40,239,471 | 8.26% | 0.92% | |
2019年12月18日 | 被动稀释 | 40,239,471 | 6.88% | 1.38% | |
金华东影 | 2016年11月18日 | 减持 | 4,676,344 | 0.96% | 0.30% |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7月22日 | 减持 | 3,430,044 | 0.70% | 0.26% | |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12月6日 | 减持 | 3,246,444 | 0.67% | 0.03% | |
2019年12月18日 | 被动稀释 | 3,246,444 | 0.56% | 0.11% | |
2020年1月3日 | 减持 | 3,071,144 | 0.53% | 0.03% | |
合计 | 43,310,615 | 7.41% | 5% |
注1:2017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董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44号),金华东影拟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7月2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注2:2018年3月28日,公司公告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44号),游建鸣拟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
注3:2019年7月22日,公司公告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号),游建鸣及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拟于2019年8月13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2018年6月2日、2018年6月19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2日、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019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578)号《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游建鸣所持有当代明诚股份累计被质押40,231,166股,占其所持有当代明诚股份的99.61%,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44号)。除上述情况外,游建鸣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东影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当代明诚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当代明诚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数量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游建鸣 | 2019/9/27~2019/12/6 | 集中竞价交易 | 9.07-11.66 | 4,499,969 | 0.77% |
金华东影 | 2019/9/26~2020/1/3 | 集中竞价交易 | 11.41-13.34 | 358,900 | 0.06%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游建鸣身份证明文件。
(二)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营业执照。
(三)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33楼电话:027-87115482传真:027-87115487联系人:高维、方玮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票简称 | 当代明诚 | 股票代码 | 6001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游建鸣、金华东影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北京“莱锦?TOWN”内CN区18单元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占比被动稀释(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游建鸣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54,330,742 持股比例: 1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2:金华东影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6,145,744 持股比例: 1.2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游建鸣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40,239,471 持股比例: 6.88% 信息披露义务人2:金华东影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3,071,144 持股比例: 0.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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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