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号”文核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5,000.00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6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10月15日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开设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 38370188000195540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6587810301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6-01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5月3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08,360,396.02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7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
2016-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2,460.3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5.81%。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15,504.08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6,956.2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8-074)。
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共结余1,658.8元。近日,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款项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