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烯碳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6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2日9时。

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0-002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观澜庭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20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观澜庭营销中心302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2246166 联系传真:024-82246166 联系人:戴子凡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