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光正集团对重组公告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光正集团于2019年7月31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公告。光正集团股票在公告前一交易日(2019年7月30日)收盘价格为5.07元/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7月2日)收盘价格为5.41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30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6.28%。
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跌幅为1.60%。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光正集团属于Q类卫生和社会工作业中的Q83卫生业,归属于证监会卫生社会指数(883032.WI)。本公司重组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证监会卫生社会指数(883032.WI)累计跌幅为2.4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中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中小板指数(399005.SZ)、证监会卫生社会指数(883032.WI)因素影响后,光正集团股价在本次重组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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