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科技创新服务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与仁恒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恒置地”)及其全资孙公司太仓市仁琢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仁琢置业”)联合竞得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出让2019-WG-22-3、2019-WG-22-4、2019-WG-22-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同意力合科创与仁恒置地、仁琢置业共同发起设立太仓市力合仁恒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发展公司”)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同意力合科创与仁琢置业共同发起设立太仓市力合仁恒未来科技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其中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12万元,力合科创认缴出资41764.8万元,占40%股权;运营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力合科创认缴出资600万元,占60%股权。
同意力合科创向发展公司提供432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8%,仁恒置地、仁琢置业按所持股权比例向发展公司提供借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款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0年1月4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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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1月20日(周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1月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