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上午12:30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力合科创与仁恒置地、仁琢置业共同发起设立太仓市力合仁恒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发展公司”)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同意力合科创与仁琢置业共同发起设立太仓市力合仁恒未来科技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其中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12万元,力合科创认缴出资41764.8万元,占40%股权;运营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力合科创认缴出资600万元,占60%股权。
同意力合科创向发展公司提供432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8%,仁恒置地、仁琢置业按所持股权比例向发展公司提供借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