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214号),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监管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告》。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书面说明,同时请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局并披露。
一、请详细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楠与方振淳、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投票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原因及背景等情况。
二、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构成、决策机制等情况,详细说明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路楠于2017年2月离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离任董事,请说明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公司董事会构成、决策机制等情况及实际控制人的判断依据。
四、请说明未来六个月内,路楠、方振淳、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或者转让公司权益的相关计划。
五、请详细说明此次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活动等的影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