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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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2020年1月3日下午16:00于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洪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并经过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洪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经审核,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洪福,男,38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9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曾任公司信息中心系统开发工程师、国家技术中心项目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国家技术中心执行主任。截至公告日,洪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洪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洪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