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路股份关于出售资产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4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内物联)部分股权以其当前估值人民币

6.5亿元出让:以人民币6,500万元向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金浦国调)协议出让其10%股权;以人民币1,982.5万元向上海澍临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协议出让其3.05%股权。本次出售交易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此次交易对手方金浦国调、澍临商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临时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1)、《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告》(临2020-003)。

此次交易或将产生收益3,863万元,达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6.79万元的76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3条(三)之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定将此次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依据上市规则第9.6条之规定“交易仅达到第9.3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9.3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