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怀亮:
LI YIFAN(李轶梵):
麻志明: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