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杨旭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杨旭东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总经理职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李红霞女士、杨旭东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红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截至目前,张润潮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承诺,将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意提名张润潮先生、唐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远明____________、何进日 。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