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现将回复的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