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转让给其直系亲属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赵盛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19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因自身资金需求,持本公司股份 23,783,4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1.73%)的股东赵盛华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945,8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93%)。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赵盛华先生《股份转让给直系亲属的告知函》,在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赵盛华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公司股份2,345,200股给其直系亲属,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本次转让后,赵盛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1,438,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00,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有限售条件股份17,837,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情况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转让方式 | 转让期间 | 转让均价(元) | 转让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赵盛华 | 大宗交易 | 2019年12月27日 | 11.9 | 1,260,000 | 0.62 |
大宗交易 | 2019年12月31日 | 11.48 | 1,085,200 | 0.54 | |
合计 | 2,345,200 | 1.16 |
注:本告知函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赵盛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23,783,418 | 11.73% | 21,438,218 | 10.5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45,855 | 2.93% | 3,600,655 | 1.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837,563 | 8.80% | 17,837,563 | 8.8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赵盛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赵盛华先生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赵盛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赵盛华出具的《股份转让给直系亲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