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局提名张德冠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杨璐女士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局提名了张德冠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审阅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后,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该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局对张德冠先生的提名。
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