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林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榕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榕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林榕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对林榕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暂由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