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钢股份关于公司及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发布的《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9〕3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材”)被认定为江西省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自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GR201936000578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
2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GR201936000193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
3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GR201936000828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公司、中冶新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