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2日上午11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