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2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邱晓荣先生、朱迎春女士、范建华先生均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一致同意聘任邱晓荣先生为副总裁、朱迎春女士为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范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杨征宇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