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王琍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王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王俐女士辞职后,董事会聘任朱迎春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最后,独立董事高度赞赏和积极评价王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杨征宇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