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九名董事。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云贵先生主持,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二○一○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二○一○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拟定二○一○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具体事宜详见2010年7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发生变动,李光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江修红女士(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提议召开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江修红女士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江修红,女,1975年生,大学学历,2000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证券部副科级科员。
目前,江修红女士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邮编:262737
电话: 0536-5329931
传真:0536-532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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