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12月25日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向相关各银行申请总额为12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23,3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科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