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金额63,390,902.08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 沈肇章 张孝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