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004)】,现将公司延期回复的具体安排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将在不晚于2020 年 1 月 9 日前披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